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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下午15:00以後 / 退房時間:上午11:00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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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及權益,請共同遵守以下規範: |
1. |
嚴禁於房內大聲喧嘩、開派對或進行吸毒、賭博等任何不法活動及行為。 |
2. |
室內嚴禁吸煙,請勿攜帶寵物。 |
3. |
民宿之任何設備等皆為本民宿之財產,如有毀損或遺失,敬請照價賠償。 |
4. |
公共設施歡迎使用,使用完畢垃圾記得帶走喔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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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 |
a. |
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 |
b. |
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 |
c. |
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 |
d. |
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 |
e. |
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 |
f. |
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 |
g. |
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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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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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